关于印发《浙江省外商投资优先发展产业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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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发改外资〔2005〕27号 2005-03-29
各市、县(市、区)计委(计划局)、国土资源局、人民银行省内各市中心支行,各国家级开发区: 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实施“八八战略”,推进 “平安浙江” 建设,统筹省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积极合理有效利用外资,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国务院令第346号)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令第24号),结合浙江实际,研究制订了《浙江省外商投资优先发展产业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目录》的编制原则是,外商投资优先发展的产业领域选择要有利于促进传统优势产业提升技术水平,促进临港工业集聚有序发展,促进高技术产业跨越式发展,促进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为此,我们从国家鼓励、允许类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选择了部分产业,同时,也纳入部分我省急需引进发展的现代服务业,作为外商投资优先发展产业。对列入优先发展产业目录的外商投资项目,在项目核准、土地供应、信贷支持、外汇管理等方面给予优先。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 二○○五年一月七日 浙江省外商投资优先发展产业目录 一、农林牧渔业 1、动、植物优良品种和种子、种苗、菌种繁育(不含我国和我省特有珍贵优良品种)及高产优质新品种产业化生产 2、蔬菜、水果、茶叶、畜禽无公害生产技术及产品系列化开发、生产 3、绿色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深加工和鲜活农产品保鲜加工 4、保健食品饮料 5、我省传统特色农副产品加工新技术、新品种开发 6、名优水产品养殖新技术 7、农林水产品出口 8、有机肥料资源的开发生产 9、新兽药、饲料添加剂和生物、蛋白饲料的开发生产 10、远洋渔业捕捞 11、竹制品综合利用开发 二、制造业 (一)现代生物与现代医药 12、生物工程与生物医学工程 13、新型化学原料药、半合成药 14、新型药品制剂及辅料 15、现代中药、天然药物、海洋生物药 16、新型高效低毒农药 17、新型医疗器械、制药机械 (二)新材料 18、有色金属材料 19、纳米材料 20、有机化学材料 21、非金属材料 22、新型复合材料 (三)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 23、软件设计、开发、生产 24、集成电路设计、封装、测试,8英寸及以上线宽0.35微米及以下大规模集成电路 25、微电子设备、配件、原材料 26、通信及网络设备 27、计算机及附件 28、电真空器件、显示器件 29、数字音、视频电子产品及关键部件 30、光集成器、光波导器、大功率激光器等光电子类产品 31、汽车电子、医疗电子产品 32、新型节能电光源、太阳能电池及供电系统、节能电力调控装置 33、新型电子元器件 (四)汽车及零部件制造业 34、汽车、摩托车、特种车辆整车 35、电动、燃气、太阳能等新型能源车辆 36、发动机、变速器、制动器等车辆关键零部件和电子控制系统 (五)船舶修造业 37、万吨级以上船舶设计、修造 38、特种船、高性能船的设计、修造 39、船舶主机及船用关键机电、船用通信及配套设备 (六)装备制造业 40、新型纺织、印染、丝绸、皮革机械 41、新型造纸机械 42、食品机械 43、烟气脱硫、脱氮、除尘、输灰、固废处理、水治理等环保节能设备 44、海水淡化设备 45、快速轨道交通运输设备及主要部件 46、电力和电气成套设备、输变电设备和新型节能电机 47、工业自动控制仪表及系统成套技术、现代光学及检测仪器等仪器仪表 48、航空航天 49、石化通用设备 50、专用工程机械设备 51、精密模具设计及生产 52、包装机械 53、大型空分设备、数控加工中心、燃机锅炉和立体车库等 (七)石油化工及精细化工制造业 54、石化产品深加工 55、天然气开发及综合利用 56、精细化工 57、新型高分子材料 58、合成橡胶产品 (八)金属制造业 59、汽车和家电用钢 60、石油和电力专用无缝钢管 61、船用钢板和管线 62、涂层板、合金板 63、电工钢和新型建筑用钢 64、有色金属压延 65、稀土应用 66、再生金属制造 (九)轻工纺织业 67、工程塑料及新产品开发利用 68、高档纺织面料织染及后整理加工 69、差别化化学纤维、芳纶、氨纶、碳纤维等高新技术化纤生产 70、高性能工程用纺织品及其他产业用纺织品 71、高档纸及纸板生产 72、皮革新技术加工 73、高标卫陶产品 74、绿色节能家电 75、聚酰亚胺保鲜薄膜和农膜等新产品 (十)新型建筑材料 76、轻质高强多功能墙体材料 77、高档环保型装饰装修材料 78、优质防水密封材料 79、高效保温材料 80、年产5万吨及以上玻璃纤维(池窑拉丝工艺)及玻璃钢制品生产 81、高档优质浮法玻璃原片和玻璃深加工技术 三、现代服务业 (一)物流业 82、仓储设施建设、经营;区域采购中心和配送中心 83、国内外货物联运及货代;第三方物流企业 (二)金融、保险业 84、银行、财务公司 85、投资公司、风险投资基金 86、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 87、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88、金融租赁公司 (三)信息、咨询业 89、国际经济、科技、环保等信息咨询服务业 90、会计、审计 91、认证、法律咨询 92、会展服务 (四)中介服务业 93、工程规划、设计、监理、评估 94、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认证 95、广告、代理 (五)社会事业 96、高等教育的合作办学 97、医院、康复中心 98、专业技能培训 99、老年人、残疾人服务和医疗保健 100、体育竞技、表演和体育设施建设 (六)商贸业 101、一般商品的配送、批发、零售(含百货店、大卖场、超市、专卖店、专业批发市场) 102、货物租赁 103、连锁分销服务 104、商业管理 (七)旅游业 105、合资、独资旅行社 106、星级饭店的建设、经营 107、休闲、健身服务 108、风景旅游景点开发 (八)科技服务业 109、研究开发中心 110、企业孵化中心 111、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节能、生态环保等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 112、现代公共服务业开发研究 113、跨国公司各类总部四、基础设施和城市公用事业 114、公路、桥梁、隧道、港口、内河航道及公用码头和专用码头 115、城市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 116、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 117、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厂(焚烧厂和填埋场)及环境污染治理设施 118、清洁能源(包括天然气、太阳能、风能、潮汐能和生物质能) 119、综合水利枢纽 120、民用机场的新建、改扩建和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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